肇事交警酒后驾驶 年轻伤者不治身亡

广州警方证实:肇事者已停职接受调查,事故已移交到天河大队处理

2009-06-30 作者: 编辑:    评论   查看评论

 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 昨日,本报报道了广州黄埔交警大队民警范×午夜驾车撞飞打工仔事件。昨晚7时20分,年仅22岁的伤者曾俊杰不治身亡。

  家属:肇事者从未露面

  “事情既然已经出了,就应该站出来面对,选择逃避不是办法。肇事者自己是交警,应该能体会我们的痛苦。”曾俊杰的姑父曾庆睦说,到目前为止,自己和家人连肇事者的一个问候电话也没接到。

  而广州市有关方面在给记者的回应中称,为了不影响案件的处理,肇事交警所在单位黄埔交警大队被要求回避,该事故已移交到天河交警大队处理,涉案交警范×已经被责令停职检查。据广州市交警支队证实,肇事民警系酒后驾驶。

  专家:警方应公布细节

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李柏光律师认为,酒精测试结果关系到案件的定性,因为“酒后”和“醉酒”在案件认定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结果。李柏光博士呼吁办案机关适度公布案件细节,避免无谓猜测。

  肇事者:已停职调查

  广州交警昨日通报称,碰撞无牌电动车的肇事者的确为黄埔交警大队民警,目前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。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,将实事求是、公平公正地处理该宗交通事故。

  记者了解到,从警方通报来看,交警部门没有对肇事警察执行刑事拘留,而是采取停职查办的内部处理,这就显示其极有可能还涉嫌违纪。

来源:湛江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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